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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同獎品於兌換期限內,每人限換1次。
2. 根據國稅局規定,若該會員年度累積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,000元時,逛街樂須在年底寄出扣繳憑單給該會員,因此在兌換獎金或獎品之前,逛街樂必須先確認您的真實姓名,因此有權要求您提供您的身份證或駕照正面影本,以證明您提供的資料並非造假。若您收到身分驗證的要求時,您可將證件掃描或拍照寄到services@walkgoler.cc,並註明「僅供逛街樂資料證明使用」,我們保證您的資料將受到嚴密的保護,並且絕對不提供會員資料給任何第三方的需要。
3. 每月獎品兌換,會在次月的第一週進行獎品寄送,以郵寄方式寄出。請務必填寫完整寄送資料,資料填寫不實或不完整將取消兌獎資格。
4. 獎品寄送地址限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禮券類以一般平信郵件寄出,海外會員需自行負擔郵資。
5. 兌換者必須遵守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,則取消兌換資格。
6. 兌換者請於相關時間內密切注意逛街樂會員訊息匣及您的連絡信箱。
7. 每人限使用一個帳號參與活動,若超過數量且經查證為一人使用多重帳號,將取消兌獎資格。
8. 經由不正常途徑非法破解、竊取、竄改或毀損電子資料之行為,均屬違法。,行為人應負刑事及相關法律責任。逛街樂若發現兌獎者任何疑似觸法之行為,可逕行取消兌獎資格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9. 兌獎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之個人資料,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,若有假造、冒用、盜用或不實、不正確之情事時,逛街樂得取消其兌獎資格並追回獎品,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兌獎者自行負擔,與逛街樂無關。若因資料錯誤,致逛街樂無法通知其兌獎訊息或兌獎贈品,亦不再補寄。逛街樂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逛街樂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兌獎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10. 當您提出兌獎所需資料時,表示您已同意逛街樂將您的真實姓名、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給逛街樂做為獎品寄發資料處理之用;一旦獎品寄達經簽收受領後,如有遺失、盜領或自行拋棄、損毀,逛街樂將不負責補發獎品,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兌獎人自行負責。
11. 獎品以實物為準,兌獎人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物品、轉讓予他人,逛街樂保留以其他獎品代替兌換中心所宣佈獎品之權利。
12. 兌換中心獎品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變更,逛街樂保留更動獎品之權利。
13. 如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獎品兌換時,逛街樂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兌換。
14. 逛街樂保留兌換規則變更、詮釋、修增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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